寧安:古老、美麗、富饒的寧安市位于黑龍江省東南部,東西長(cháng)約140公里,南與吉林省接壤,北與牡丹江市相連,總面積7924平方公里,屬溫帶大陸性季風(fēng)氣候,春秋短促,冬夏分明。年平均氣溫13.5℃,無(wú)霜期135天,年平均降雨400-600毫米,年平均日照2,638小時(shí),素有黑龍江小江南之稱(chēng)。寧安市屬于低山丘陵區。境內峰巒起伏,山川交錯,丘陵廣布。市內最高點(diǎn)在西部邊界大禿頂子山,海拔1,559米,最低點(diǎn)在北部邊界的溫春江橋南岸,海拔241米。寧安地貌呈“七山一水二分田”格局,轄7鎮5鄉共244個(gè)行政村,總人口44萬(wàn)人,其中農業(yè)人口29萬(wàn)人。
[建制歷史]寧安歷史悠久。遠在3000年前的新石器時(shí)代末期,鏡泊湖畔和牡丹江流域就有人類(lèi)活動(dòng)。商、周時(shí)期是肅慎人故地,兩漢至魏晉為挹婁人居地,南北朝時(shí)屬勿吉人之拂涅部,唐為渤海王國,建都于今渤海鎮內,稱(chēng)上京龍泉府,遼屬生女真居地,金屬上京會(huì )寧轄地,元為總管軍民谷千戶(hù)所,明初為奴兒干都司統轄的衛所,后為寧古塔路。清順治十年(1653),設昂邦章京衙署,在舊寧古塔城治事??滴跷迥辏?666)年,寧古塔將軍衙門(mén)遷至今寧安城址??滴跏迥辏?676年,寧古塔將軍駐地遷至烏拉(今吉林市)留副都統鎮守。雍正五年(1727年)置泰寧縣,與副都統同城治事。雍正七年(1729年)裁縣。光緒二十九年(1903年)設寧安府,始有寧安之稱(chēng),旋改綏芬廳,綏芬廳和副都統同城治事。光緒三十三年(1907年)裁副都統,地方軍政要務(wù)統由綏芬廳署理。宣統元年(1909年),升綏芬廳為綏芬府。宣統二年(1913年),改為寧安縣公署。民國18年(1929年),改為寧安縣政府。民國21年(1932年)5月日本侵占寧安后,稱(chēng)寧安縣公署。 1945年8月17日,寧安解放,11月成立寧安縣革命民主政府。1949年10月1日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改稱(chēng)寧安縣人民政府,屬松江省。1954年8月屬黑龍江省,1983年10月1日劃牡丹江市轄縣。1993年撤縣建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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